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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美觀點:整合資源和整合人脈到底有什么不同發表時間:2019-04-12 10:35作者:Sally來源:路美機構公眾號 現代人大都清楚單打獨斗無法成就事業,但是在“合作”的過程當中,每個人對于“合作方法”的理解卻是各不相同。這也造成了一種情況:雖然“整合資源”這個短語出現了這么久,但是還是會被人們與“找人脈”、“拉關系”混淆到一起。 說到“合作”,或許有可能是指“企業與企業之間”、“機構與機構”之間的合作,但是無論怎樣的合作,都離不開“人”,從這個“廣義”的概念去理解,我們可以說“整合資源最終必然落于人際關系的基礎之上”,但是,如果我們考慮更準確的“狹義”的定義,就可以知道整合資源與人際關系交往還是有區別。 從目的、結果方面來看,整合資源是一種“基于項目成功,讓每一個參與方共贏”邏輯。在這個邏輯當中,想要整合資源,就必須先有一個項目,被整合而來的各個“資源”在這個項目中的地位是“相當”,只有每一方都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付出什么,得到什么,且每一方在項目成功的進程中都是不可或缺的,這次資源整合才能夠算是一個合理的存在。 可以想象,被整合的資源無論是產品、金錢、渠道……,就項目整體而言都是一個“被工具化”的過程。對于項目而言,每一個資源都是其他資源或資源們的“工具”,其中并不應當摻雜人們主觀的情感因素。每一樣工具只要發揮自己的功能,完成自己的任務,就可以保證產項目的推進乃至結果的達成。 整合資源過程中,無論是項目的發起者還是參與的資源方,實際并不存在“誰求誰”、“誰找誰幫忙”的說法,而這與整合人脈是有區別的。在人際交往過程當中,總有著非常清晰地“主動”與“被動”的分界線,“求人”的一方會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為什么要去“求誰”,而且自己能夠付出哪些“代價”,“被人求”的一方看似“主動”,但是實際上他們并沒有什么選擇地余地,只能因為自己所掌握的一些什么而等待著他人“找上門來”。 就同一個項目而言,如果采用整合資源的方法,只要項目本身的利益分配機制清晰,那么在資源方面會有很多的替代方案,這種做法會讓更多的資源和人脈有可能加入到項目當中,同時也會讓項目不受制于某個資源人脈個體過多的影響;而整合人脈則完全不是這樣,項目的發起者只能通過自己“既有人脈”開始,逐步擴散,這種方式不僅效率不高,還容易因為一層層溝通的誤會而導致本來有用的人脈資源無法真的出現于項目之中。 舉例來說,企業的上市與融資就和“整合資源”與“整合人脈”有可以類比的地方。同樣的企業,在已經上市的前提下,如果它的業績夠好,題材夠好,那么它自然就會吸引二級市場上資本的關注,在這一過程當中,資本會主動地通過評估決定自己是否投入;而如果這家企業沒有上市,只是融資的話,那么企業就必須通過各種方式去認識投資方,并在認識的基礎上再去進行說明,能否說服與否是個難題,是否會遇到感興趣的投資方更是要憑運氣。盡管都是要憑借業績、題材去引起資本的關注,但是因為上市公司具備了“整合資源”的條件,所以反而可以拿到“沒有人脈關系的資本方”的錢。 或者我們可以把思想再延伸一些,在整合資源和整合人脈的角度上去思考一下企業、產品為什么要做宣傳——只有讓更多的資源、人脈知道,才能形成一個“資源整合”的局面,讓更多有意愿的方面加入進來以達成更好的結果;而純粹銷售型的企業、產品則更像是基于“人脈整合”的操作——不是說注重宣傳的企業一定會在市場上“打敗”制作銷售的企業,但是媒體業、廣告業從出現到發展,可以讓我們清楚地認識到對于大多數處于市場競爭當中的企業而言,“用資源整合的方式去做銷售”,要比“直接做銷售”更容易一些。 我們可以說“整合資源離不開人脈關系”,我們更可以說“人脈”只是“資源”的組成部分之一。只是整合到了人脈,如果不懂得如何“讓資源互動起來”,那么整合人脈的成本會無窮高,但是如果懂得了“資源整合、共享共贏”,那么我們不僅不會讓人脈限制我們的創意和發展,甚至有可能通過“整合資源”帶來更多想要主動加入進來的“人脈關系”。 |